Wednesday, January 31, 2007

下一步二二八平反運動該怎麼走 向韓國看齊吧!!
不吐不快 - 大家一起來
作者 blog228 at 無名小站
最近台灣社會紛紛擾擾,大家為了當權者的基本價值、行為準則爭論不休,在惡質媒體的興風作浪下,一時之間大家突然能用高道德標準、社會公義的角度審視執政者。可是,事實上是否真是如此?今天跟大家介紹一個令我們汗顏的例子,讓我們看看,其他國家是如何追求所謂的「社會公義」。



談談韓國,與台灣同為亞洲四小龍之南韓,雖同處於大陸邊陲,但是因為領土與中國接壤,所以時常三不五時被中國統治。因此,他們發展出很激烈、強悍的民族性格,在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的那一年(1979年),他們經歷了一件類似二二八大屠殺的事件:518光州事件,以下詳細敘述整件事情始末。請各位思考一下,我們曾經引以為傲的民主政治,是如何退步到南韓之後。以下就1979年的南韓,死亡約一百人,受傷約五六千人的「518光州事件」與台灣的「二二八事件」作一個比較。


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的那一年,南韓發生了慘絕人寰的518光州屠殺事件

1970年代,南韓政權掌握在軍事強人手中,1979年12月,軍事強人全斗煥發動軍事政變(史稱「肅君政變」)取得政權,並且再度強化獨裁統治。不久後,金大中等民主人士發表「促進民主化國民宣言」,要求全斗換下台,1980年4月中旬,在民主派人士主導下,爆發工人及學生的超大型集會示威,5月初全斗煥頒佈戒嚴,禁止漢城舉行任何示威遊行,但是,遊行規模卻更加擴大。5月15日,大約10萬名學生聚集在漢城向軍政府示威。5月16日光州地區也有3萬名學生與市民上街頭示威。5月17日,全斗換頒佈了「緊急戒嚴令」,將戒嚴令擴大到全國,禁止任何政治活動,關閉大學、禁止召開國會以及批評元首,並且逮捕了民主運動人士。

南韓518事件同樣起因於民眾抗議,抗爭擴大後政府以軍隊暴力屠殺人民

1980年,5月18日凌晨,南韓總統全斗煥調集軍隊兵分多路包圍光州的民主派人士集中地:全羅南道國立大學,甚至動用軍隊,指揮飛機、坦克車開始屠殺多名示威學生,並逮捕示威學運領袖。此等行為在當時南韓社會引起巨大反彈,不記其數的市名以及學生聚集到光州道廳(省政府),開始了光州事件,人民對抗政府軍隊的序幕。


南韓518事件的抗議民眾,同樣搶奪警察局以及軍隊的武器進行武力抗爭

5月20日,學生與市民以光州道廳為中心,聚集約20萬名群眾,分為多路佔領火車站、公路等主要聯絡交通要道,防堵政府軍隊進入。光州以外的民眾也組織了兩、三百輛的公車、計程車隊突破封鎖線進入光州地區聲援示威民眾。在示威過程中,軍隊在5月21日開始對民眾開火,總共殺害了54名示威民眾,傷者不計其數。事件過程中,示威民眾成立了「市民收拾對策委員會」、「守護市民民主大會」,發行了「民主市民會報」,並且搶奪了軍隊和警察局的武器,與軍隊展開街道游擊戰。可是最後,全斗煥政府在美國的支持下以軍隊殘酷的屠殺示威民眾,結束了「518光州起義事件」。



與台灣不同者,南韓光州事件發生不到七年就得到正名,而且責任歸屬的法律追訴也同時被完成

事件發生過後,南韓得到1988年奧運的舉辦權,南韓社會日益殷切期盼推動民主化進程,1987年6月,百萬人民走上漢城街頭要求制訂新憲法,並舉行總統直選,南韓政府迫於漢城奧運舉辦在即,為避免國際不良觀感,於是屈服於社會巨大壓力,改採總統直選,終結了韓國的獨裁統治。改採總統直選後,當年光州事件的民主運動人士,金泳三當選總統,很快的,南韓媒體長期稱之為「光州暴動」的518光州事件很快得到正名,改為「518光州事件」並且給予受難家屬「賠償金」(台灣二二八事件是「補償金」,在語意層次帶有認為參與者為暴民,導致政府誤殺,因此給予「補償」的意味),對當年下令鎮壓518事件的南韓前總統全斗煥、盧泰愚徇司法途徑課以重刑,剃度至廟中悔過。


同樣民主轉型,同樣政黨輪替,同樣總統直選,台灣卻尚未進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的法律追訴程序

反觀台灣,雖已完成民主轉型之總統直選、政黨輪替,然而對於死傷人數遠高於南韓5218光州事件的台灣二二八事件、白色恐怖等等,皆未進行法律究責之程序,此所謂「轉型正義」的法律途徑,如未完成一遍,對法治社會的建立,公義理想的實現有不利的影響。多數人士掛在口中,「揮別過去,向前看」等等論調,讓人聽著實想要反胃。蓋因「一個民族如何詮釋過去的歷史,就會決定這個民族的未來」,二二八事件若是在黨派政治利益的各自表述與詮釋中真相不明、或被政治人物化為奪取政權的論述,則當年暴力屠殺事件就無從平反。這個社會的政黨之爭已經太多了,我們要的只是不希望再出現這種獨裁者、這種屠殺事件,我們如果無法建立起一套約束執政者的體制與制度,我們的生命永遠被視如草芥。

自由不會從天而降,社會公義的實踐都是有賴我們的雙手去爭取

我們都知道,綜觀人類歷史,自由不會從天而降,真理與公義的實現則有賴雙手的爭取。當我們瞭解過去威權時代教科書之大中華意識下,被認為是邊疆地帶「蕞爾小國」的南朝鮮,他們對於社會公義與人權的實踐追求,竟比我們進步如此之多的時候,是否令你汗顏?台灣人在此等暴力陰影下,活了四五十年,因為過去政治上的高壓統治,數百年來異族統治所形成,吞忍不敢反抗的性格,只好將精力轉往商業,形成一股「拼經濟」的集體意識,但試問大家,賺得了金錢,可是當基本的人權、生命權都無法保障的時候,金箔猶為廢土,生活在不公義的土地上,後代子孫會過的快樂嗎?

南韓僅僅死亡一百人,就可以將前總統起訴,而台灣二二八死傷不計其數,那位「偉大的領袖」銅像至今仍站在許多校園、機關的入口處、他的紀念堂仍鋪張的佔據台北最重要的角落、他的後代還要求社會,要將他國葬,台灣人的性命真的如此不值?

做錯了事情就該反省,即便是起訴後加以特赦也行,為何連個法律追訴程序都沒有,這就是我們要的「向前看」嗎?

本文照片節錄於
WE Saw The May 18 Democratic Uprising Gwangju
Publistration:Park Seok-moo
Editor:Na Sook-hee


詳情請連結 二二八事件非官方說法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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